退換貨說明
親愛的顧客您好:
- 請注意:除商品本身瑕疵外,為顧及個人衛生問題,拆封後恕無法退換貨,敬請見諒。
- 依《消費者保護法》規定,消費者享有商品貨到日起七天猶豫期的權益。(「天數」計算以超商取件或宅配簽收單為憑)。注意!猶豫期並非試用期,商品需全新未開封,若商品已開封,恕無法辦理退貨退款手續。收到商品超過7天,恕不接受退貨。
- 當您收到商品時,請您務必於第一時間開箱檢查商品的狀況,如果商品有毀損或有疑慮的情況,煩請您立即將毀損的狀況拍照、錄影提供給我們,且務必保持商品及相關配件完整性,並請於收到商品日起3天內(含假日)與我們聯繫,辦理換貨事宜(外包塑膠膜已撕開或商品封條已打開,即算開封狀態)。
- 您所退回的商品必須是全新的狀態、而且完整包裝(完整的定義為:商品本體與贈品未拆封、商品包裝及所有附隨資料的完整性、紙箱、附件、發票、紙本DM ...等),切勿缺漏任何配件、自行拆解檢查商品、或損毀商品外盒。商品外盒及商品包裝都屬於商品的一部分,若有遺失、毀損或缺件,可能影響您退換貨的權益,也可能依照損毀程度扣除為回復原狀所必要的費用。如未將此筆訂單包裹中的所有內容物妥善包裝、完整寄回,需請您自費運費補期商品完整。
- 已使用之優惠券於完成結帳後即不再有效,退貨申請成立後也無法取回優惠券,敬請見諒。
- 堅持要退換貨者,必須全商品包裝完整,且來回運費是買家自行負擔。
《退貨流程》
請於七天猶豫期内通知客服申請 → 客服人員與您確認退貨資訊 → 將商品連同原包裝及發票封裝後一併退回 → 核對商品狀況後於14個工作天內退款(信用卡退款實際入帳日期依各發卡銀行有所差異)。
《換貨流程》
若您收到商品與您訂購的商品不符,或有破損、瑕疵的現象,請於3天内向客服申請(需請您提供瑕疵商品之影片照片以確認商品狀況)→ 客服人員與您確認商品問題 → 派遣貨運公司至指定地址收件/取件門市退回 → 確認收回之商品無誤後於2個工作天寄出新品給您(不包含例假日)。
【退款說明】
- 若您使用信用卡付款,退貨商品收回並經工作人員確認商品數量無誤後,會進行線上刷退;退款實際入帳日期,依各發卡銀行入帳日不同有所差異,請您洽詢發卡銀行確認實際入帳日。
- 若您使用其他方式付款,必須請您提供正確的匯款帳號,以利完成退款手續。
- 確認符合我們的退款標準,且資料確認無誤後,我們14天內會再將款項退到您的帳戶。
【無法辦理 退貨 的情況】
- 已超過7天猶豫期,恕無法辦理退貨。
- 欲退貨訂單中任一商品若已開封多缺少,即無法辦理退貨。(完整的定義為:商品本體與贈品未拆封、商品包裝及所有附隨資料的完整性、紙箱、附件、發票、紙本DM ...等)
- 若退貨商品與訂單有所出入,未將此筆訂單的所有商品(含贈品)等悉數寄回並妥善包裝,將影響您的退貨權益。
【無法辦理 退款 的情況】
- 為了讓退款順利,請務必留下當時付款的正確的匯款資訊,匯款帳號填寫有誤,將無法辦理退款。
- 未寄回發票(客服會連絡您進行發票的補件,補件郵資將請您自行吸收)。
- 客服收到退貨商品,會先檢查商品的全新狀態以及包裝是否完整,檢查完後都沒有任何異狀後會以客服Email或簡訊通知退款細節,及處裡退費事宜。
再次提醒您 ────
若已詳閱且確認以上事項您可接受,請與客服聯繫,收到申請後,我們會盡快為您處理退貨退款事宜。若因過敏而需退貨商品,請檢附醫生證明並於收件日起30日內申請退貨辦理。如商品用量超過3分之1,恕不接受辦理退換貨。
當我們已安排取件,但宅配人員到訪3次卻無法順利收回商品,將取消您的申請,敬請見諒。
商品換貨項目僅限瑕疵商品,瑕疵品更換僅限同款商品,如該項商品已無存貨則會改以「退貨」方式處理。參與行銷活動之訂單如辦理退貨時,須整筆訂單之商品全退,無法選擇單項退貨。
如因瑕疵品換貨出貨時,本公司以訂單寄送地址為主,如修改收件資料、地址等影響運費不同,請理解額外之費用需自行負擔。
如個人因素退換貨次數過多,本公司有權終止或暫停您全部或部分的購物與服務資格。
如您尚有其他疑問除了可以利用 線上客服,也歡迎來電(02)2559-6669,我們將盡速為您服務。